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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品采购新模式
2013-10-31
“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厅官网正式公布了酝酿已久并饱受国内外药企非议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标志着作为改革前沿的广东省药品招标采购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广东省药品采购新模式有以下五大显著特征:一是“宽准入、严监管”;二是充分实现动态交易;三是“量价挂钩、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四是实行统一结算,解决回款慢的问题;五是加强采购药品行为和药品质量的监管。 与开国内药交模式之先河的重庆“温和派”相比,广东新规处处锋芒毕露,种种举措刺痛药企神经。 一、政府定价品种按国家和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报备出厂(口岸)价格是企业能否顺利报名并参加交易的门槛条件,显示了政府从源头控制药价的决心。 二、非基药交易取一家最低报价企业中标、基药交易“双信封”综合评审中商务标报价占比为90%造成的“唯低价是取”使医药工业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从表面上看政府也许是降低了药价,但长此以往,或将导致许多临床常规品种萎缩以至消亡,取而代之的是分组后成为独家品种的奇异剂型和规格,是否能真正降价惠民还需进一步观察和商榷。 三、每月企业要针对不同企业联合体进行竞价,交易各方交易前后的工作量大幅增加,负担加重。 四、量价挂钩,动态交易。同厂家在相同医院不同采购周期的交易价即中标价有可能不一样,时高时低;或同一个月在不同联合体的交易价不同等等。 五、医院在企业报价前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操作系统内申报下一采购周期的采购量,并且从合格的挂牌药品中遴选医院所需药品,只能选择剂型、品规和质量层次,不能选择厂名。这种情况下对独家产品选标有利,对竞争性报价产品不利,因为在正式交易结果公示前不知最终花落谁家,如果提前开发医院极有可能是为别人做嫁衣裳。 六、按质量层次分组,高于GMP质量层次的其他高质量层次如专利药、原研制药、单独定价药的认定均以国家和广东省物价局最新的有效物价文件为依据,不追溯历史,此举对部分原研制药品极为不利。 七、生产企业的入市价和交易价全部向社会公开、公示,可能影响全国其他地区的招标限价特别是中标价实行动态调整的地区。 八、加大了对交易各方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配送由生产企业负责管理,对于出现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的,一次违规取消该品规两年入市交易资格,二次违规取消该厂家全部品规两年入市交易资格,并列入非诚信交易名单。 同时广东新规也不乏温和之处,如:只要条件合规的企业和药品随时可进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报名参与交易,对新产品是利好消息;交易采购周期不统一、不固定,市场持续滚动变化,交易更灵活自由,企业随时有机会进入,中标和销售机会更多;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医院必须在合同期内按申报采购量全额采购交易产品;配送企业不限数量,生产企业可根据配送情况和需要随时选择和解除原配送企业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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